6月5日,國務院召開電視會議,部署全國食品藥品安全和監管體制改革工作,強調“地方各級政府對本地區食品藥品安全負總責,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要進一步加強綜合協調和監督指導。”。
國家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總局自組建起,一直強調要加強食藥安全的監管力度,而此次國發文件要求各地方政府對本地區食品藥品安全總負責,更是給出了時間節點“省、市、縣三級監管機構改革工作,原則上分別于今年上半年、9月底和年底前完成”。
儀器信息網分析認為,地方監管機構對本地區食藥安全負責,或將引發各地方政府對當地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的重視,包括完善原材料生產、流通、運輸以及加工等各環節的監控工作,并刺激地方財政加大對食品藥品安全檢測的投資力度,由此或會引發新一輪食品藥品安全檢測儀器及設備的采購需求。
按照以往的慣例,地方檢測機構的建設經費由國拔及地方自籌兩部分構成。若國拔經費不變化,地方將因政績等因素,自主加大投入力度,同時也將加強對經費使用的自主性。
鑒于基層食品、藥品樣品量大、來源復雜的現狀,快速篩查的需求明顯,“篩選”的力度或大于實驗室檢測,由此,儀器信息網預測,快速檢測產品市場將呈較好的增長態勢,同時采購行為“下沉”。
此外,目前我國有40多萬家食品生產企業,“小、散、亂”現象比較明顯,大部分企業自身規模小,資金有限,沒有能力自建實驗室。新修訂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《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》(GB 14881-2013),提出企業可以“通過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對原料和產品進行檢驗,建立食品出廠檢驗記錄制度”。由此,第三方檢測機構宜加大對市縣食藥安全檢測的覆蓋能力,或催生更多的第三方檢測機構。